警方消息:洛基洛因在聖塞巴斯蒂安一家酒吧外毆打一名男子而被判處三個月監禁,並支付 3.500 歐元賠償。這件事發生在27年2009月54日凌晨,當時這位歌手與一對夫婦發生爭執,最終毆打了該男子。受害者摔倒在地,下唇受傷,需要12天康復,其中XNUMX天無法工作。令人驚訝的是,洛基洛同意檢察官辦公室和自訴方要求的判決,儘管這就是他被判犯有較輕傷害罪的原因。通過 |雅虎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