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克·弗洛伊德 VS 弗洛伊德電磁干擾

平克·弗洛伊德(樂隊名

Pink Floyd的 要求 EMI: 是的,英國人正在起訴他們的唱片公司 權利支付 “算錯了”,因為他們在 60 年代簽訂了合同。

我們記得 Pink Floyd的 與EMI並駕齊驅 42年 (第一份合同於 1967 年簽訂)。 似乎該廠牌保留了集團的利潤,據說平克弗洛伊德的訴訟是 千萬富翁.

EMI歸Terra Firme公司所有,其可見的頭部是大亨 蓋伊手. 雖然不知道這個數字,但事實是,如果百代繼續這樣下去,它將直接走向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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