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youtube.com/watch?v=i4ecalhMxdY
最後, 林賽·羅韓 被判處 入獄 90 天 因為她在 2007 年因酒駕違反了緩刑條款。在視頻中觀看這位女演員在得知這句話後開始哭泣。
比佛利山莊高等法院, 瑪莎狂歡,認定羅韓未能完成“酒精教育課程”,違反緩刑,於三年前,即2007年因兩起酒後駕駛案件被判處。
檢方代表還多次表示,由於羅韓缺席酗酒課程,手鐲上的鬧鐘響起,這位女演員是“蔑視 法官的命令和違反法律。” 現在怎麼辦,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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